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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美國學校體育發展的聯邦政府法規範

摘要


美國教育基本上是州級與地方政府職權,聯邦政府與國會除非是因應全國性議題,鮮少越權插手教育立法事項,歷來美國學校體育之發展即因國民健康體能危機,導致政治人物關切甚至立法補強課程與教學缺失,遠者如二次大戰後,艾森豪與甘迺迪兩位總統成立、推展的「體適能與運動總統直屬委員會」,引領教育工作者進行國民體適能檢測;近者則爲千禧年後的「沒有任何孩子落後」與「兒童營養和婦幼營養補強法」,提醒民眾在關心數學與閱讀能力提升之時,也不要忘了注意體重過重與肥胖易引起健康危機的現象,須教育兒童與青少年正確的營養知識與運動習慣的養成。這些聯邦規範的政策與法令均獲得國會撥款,直接挹注地區與學校成立「安適政策」及發展健全的體育課程,影響學校體育的發展可謂巨大而深遠。「上有所好,下必效行」,先進國家爲國民健康把關制定之政令,其策略與用心足爲吾人借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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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Child Left Beh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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