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乃藉由參觀大陸地區北、中、南方各中醫醫院臨床護理實務工作,探討大陸地區中醫護理業務範圍,並依國內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四條之內容,將大陸地區中醫護理業務範圍分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醫療輔助行爲四大項加以討論。其中前三項屬於護理獨立功能之業務,第四項屬於護理非獨立性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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