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包括森林遊樂區)之經營管理之目的,乃在於保育人類共有;稀有而寶貴之景觀資源,使其生生不息,永久利用,並提供遊客必要之服務,使其獲得滿意之遊憩體驗。國內現有風景或遊樂區極多,本文僅就依法設立之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予以論述。 本文先就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之設立依據,規劃、審核之程序、管理系統及現況等,分別予以介紹,並就現行制度,分別予以檢討,以供改進之參考。最後以龍頭森林遊樂特定區爲例,說明其設立、規劃之經過,現有重要設施、食住設備,歷年遊客人數、收支情形及有待加強之意見等,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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