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金融機構合併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草案探視我國的金融法制與企業併購的機制。作者認為以往我國的金融體制側重間接金融;金融監理注重分業管理、形式審查;業者注重內部成長。合併法與控股法提供業者合併、收購、整頓、立體化發展的機會,但對金融產業與監理者,都是一種「典範遷移」。 本文繼而探討合併法與控股法的特色與這兩項法規尚待解決的問題,包括資產管理機制(AMC)、如何促進資產證券化、外商參與合併之挑戰、重整與破產制度的探討、實質控股公司如何改制設立、股權轉讓、營業讓與及分割、簡易合併等機制、所得稅連結申報稅制、合併監理、未來如何制訂企業併購法、金融業者如何發揮綜效、業者間公平競爭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