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主要是經由究明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學校衛生事業發展,探討國家的學校衛生內涵,以及國家如何授與兒童衛生知識,改變其衛生習慣,進而使兒童的發育與身體狀況符合國家要求的健康標準。 根據日治時期學校衛生事業的行政組織、事業內容以及教育現場,本文將學校衛生發展分為1895-1930年、1930-1938年以及1938-1945年三階段。第一階段,臺灣總督府的學校衛生事業發展,最初以實施身體檢查、整備學校環境設施、防治急性傳染病與設置學校醫為主,目的是保護兒童的健康。其中,總督府藉由身體檢查直接掌握兒童的身體狀況,重視兒童的體格(身高、體重等外在發育情況)以及體質(疾病有無)成績。 1920年代後半,臺灣的體育風氣漸盛,加上文教局的設立以及受到日本內地對於學校衛生構想轉變的影響,臺灣的學校衛生內涵加入體育概念;1929年文教局內增置「體育衛生係」與兼任學務課技師,分別由活躍於體育界以及具有醫學背景者共同負責學校衛生事務;至1930年代,總督府開始關心兒童的「體力」(運動能力),凸顯體育的重要性。同時,學校衛生相關講習會與會議的舉辦比起過去更為頻繁,會中對於「體育運動」的討論比例越來越高。故以1930年為第二階段的開始,此期的學校衛生內涵可以分做「消極」與「積極」的學校衛生,前者是延續前階段,以「疾病防治」與「身體檢查」為主的學校衛生,後者是以「體育活動」為主的學校衛生。 進入戰時體制後,人力動員越發迫切,總督府提高對兒童的健康標準。為此總督府擴張學校衛生行政的人力,1938年設置「體育官」作為專職處理學校衛生的事務官,同年成立專門推動學校衛生的組織-「臺灣學校衛生會」,故本文視1938年起,學校衛生發展邁入第三階段。 戰時下,總督府配合日本內地國策「體位向上」,關心兒童身體均衡發展,以「體位」包攝「體格」、「體質」與「體力」等三項健康要求。總督府不僅關注在學兒童的健康,還重視兒童畢業後是否可以繼續維持健康狀態,因此提倡「健康教育」,要求兒童主動維持身體健康,提升體力,訓練兒童的衛生習慣,養成為自己健康負責的態度,使兒童即使脫離學校生活,亦能維持健康的狀態。 從國家統治的角度來看,近代學校作為國家教化的機關,特色是公權力強力介入,因此公學校中無論是空間、教材或是學校活動,都可以依照總督府所需,以衛生為考量來設計。兒童在學校的保護與教導下,發育及體格成績進步。藉由學校衛生,總督府得以製作國家理想的健康兒童。對照現今臺灣的情況,國家為了保障國民具有國際競爭力,由教育部體育司負責學校衛生與社會體育,保護國民健康。自戰前到戰後,歷經政權轉移,國家掌握兒童健康的特性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