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瞭解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之信念,並透過問卷調查法與訪談法,達成研究目的。本研究主要目的如下:(一)探討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所持之態度。(二)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所持之態度是否有差異。(三)瞭解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的實施意見。(四)瞭解公民與道德科教師認為適合於公民與道德科或社會學習領域教學的爭論性議題。(五)歸納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以提供議題中心教學實施的參考。 為達成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除了探討議題中心教學的歷史發展、理論基礎、應用、議題中心教學與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的實施以及教師議題中心教學信念與相關研究等相關文獻,以利於編修研究工具、進行討論及研擬建議之參考外,並透過編修之調查問卷,採分層叢集取樣方式,針對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進行調查施測,蒐集客觀具體的資料,再透過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t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加以解釋,以瞭解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所持之態度、實施意見及認為適合於公民與道德科或社會學習領域課程教學的爭論性議題,並進一步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信念所持態度的差異。最後輔以訪談,期能藉質與量的研究,深入探究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所持之教學信念實況。 歸納調查及訪談結果,本研究獲致以下結論: (一)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之教學態度,整體層面略偏向積極;在教學理念、學校結構及教師自信層面偏向積極,在學生能力層面偏向消極。 (二)是否曾實施過議題中心教學之教師,其對議題中心教學所持態度有顯著差異;不同性別、年齡、任教年資、最高學歷,以及是否具備公民與道德科教師資格、是否曾接受過議題中心教學相關課程或研習之教師,其對議題中心教學所持態度無顯著差異。 (三)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獲得議題中心教學資料最主要的來源為報紙、網際網路、師資培育課程。 (四)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認為實施議題中心教學最適合的教學方法為討論法、辯論法。 (五)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認為議題中心教學的議題選擇主要考慮學生的學習成果、能力及興趣;但訪談結果發現,議題選擇最主要因素為和課本內容有關。 (六)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認為議題中心教學在公民與道德科實施最適合的教學時間為11-25﹪;但訪談結果發現,實際教學時間大部分是介於0-10﹪。 (七)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認為議題中心教學在公民與道德科實施最適合的教師角色為「批判思考者」或「中立者」的角色。 (八)台北市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對議題中心教學的評價褒甚於貶。 (九)議題中心教學在公民與道德科實施的主要限制為學生的知識、能力不足;升學壓力、教學時間不夠、教學資源缺乏;教師知識、能力不足。 (十)在現行公民課程部分,最適合進行爭論性議題教學的領域為政治、社會、法律。 (十一)在九年一貫課程六大議題部分,最適合進行爭論性議題教學的議題為人權教育、兩性教育、環境教育。 (十二)在社會學習領域九大主題軸部分,最適合進行爭論性議題教學的主題軸為自我、人際與群己;意義與價值;權力、規則與人權。 (十三)在現行社會議題部分,最適合在九年一貫課程社會學習領域中實施的爭論性議題為網路隱私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新聞自由、生物科技、婦女權。 根據上述結論,本研究提出下列建議: (一)教師方面:調整自我角色與信念,接納議題中心教學之理念與觀點;教師之間進行經驗交流與心得分享;探求適當的議題教學模式。 (二)學校方面:落實課程改革,改進教材內容;妥善規劃課程進度;豐富教學資源,成立議題中心教學資料庫;從國小開始訓練學生思考議題的能力;提供支持的教學環境。 (三)師資培育方面:在教師職前教育及在職進修過程中培養教師具備議題中心教學的專業知識與能力。 (四)後續研究方面:擴大研究對象、增加研究變項、兼用其他研究方法、發展研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