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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研究-行政介入與司法救濟之匯流

Researches of Decision on the Unfair Labor Practices: The Convergence Between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 Judicial Remedies.

指導教授 : 林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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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在於探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中,在行政介入私權紛爭與司法救濟過程產生之對立與衝突,並試圖透過比較法之觀點,尋求兩者間之平衡與磨合。 是故,本論文將不著墨於討論不當勞動行為之實體規範面向,而將聚焦裁決機制之「救濟階段」,透過對於行政介入與司法救濟之匯流處加以深究,期能強化國內對此部分議題之重視,使制度運行得更臻於完善。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作為一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較法院更能專業且有效解決集體勞資爭議,確保勞工集體勞動三權及集體勞資關係之回復。然基於權力分立之觀點,行政介入始終並非作為紛爭解決之最後關卡。是故,當人民對裁決決定有所不服時,自得提起司法救濟,此乃自明之理。然而,因我國採二元訴訟體系之劃分,當涉及私權爭議與非涉及私權爭議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因立法設計而劃分不同救濟體系時,法院間彼此之消極衝突與積極衝突應如何解決,為本論文討論之首道關卡。 而在確認法院之審判權限範圍後,所要解決的即是裁決委員會之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界限。首先肯認基於「功能最適」,應給予裁決委員會一定之判斷餘地,法院須予以尊重而採取較低密度審查;進一步則深究審查密度之界線為何,並透過立法目的的回溯以建立更完善之審查標準。最後,則針對現行裁決體系中之「暫時權利保護」之缺失與侷限加以討論,並透過美國法之比較,提出建議及可能之改進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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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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