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極具爭議性的條文。立法者原是為了部分已納入勞動基準法保護傘下之勞工而設,因其工作型態、工作內容或工作時間之具有特殊性質,如適用勞動基準法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可能有窒礙難行之處,故特立法排除適用,例外同意勞、資雙方得針對工作時間及例休假排定部分,得由勞雇雙方另行以書面約定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及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發放標準,但該約定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利,另行約定勞動條件,並由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進行把關審查。 惟在本條公布施行之際,即存有極大之爭議;在實務操作上,亦因勞動法令宣導不確實或在勞工不諳法令、雇主濫用法令下,使諸多勞工之勞動權益受侵害。而此種「責任制」的工作型態似乎已普遍存在於台灣的職場中,可能是勞、雇雙方經濟地位的不對等、可能是雇主對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誤解、抑或是勞工不諳法令等原因造成,但勞工只求穩定的收入,只得被動的接受雇主的指揮監督及工作安排。 故本文擬以蒐集相關之國內期刊論文、學位論文、官方出版品與統計數據、實務案例、法院判決等文獻進行分析比較。試著從我國工時制度釐清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立法背景、目的,進而開展目前針對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所產生的質疑與問題。並嘗試以類型化實務爭議問題之方式進行研究評析,最後,綜合上述嘗試提供未來修法方向及改革芻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