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損害賠償責任,其賠償事由在於因地政機關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生損害時,對於受損害之人所負之賠償責任。土地法對於土地登記損害賠償僅於土地法第68條至71條為規範,該損害賠償常因土地法未明文規定,如何適用法條則產生爭議問題。因此,本論文以「土地登記損害賠償責任之探討」為題,以學說所闡明之賠償要件為基礎學說,運用歸納及演繹方法分析各爭議問題,並且整理司法實務有關於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之裁判案例,以實證個案分析,於民國90年起至民國104年間,上訴至最高法院有關於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事件,經整理後與土地登記損害賠償相關者一共76件案例事實,並依土地法第68條賠償事由依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加以類型化整理之。透過整理司法實務判決以知曉現今司法實務對於土地登記損害賠償運行之現況,以學說法理為基礎分析司法實務見解是否妥適,針對相關爭議性問題提出結論及建議事項供日後「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擬參考之用。 本論文共分為六章,其主要內容如次:第一章緒論部分,主要說明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範圍、研究方法及國內文獻加以探討之。第二章探討有關於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之概述,例如:意義及目的、特性,並與國家賠償法要件做比較評析二者間之法律適用問題。第三章著重於土地登記損害賠償成立要件及適用範圍,成立要件包括,賠償事由、歸責要件、受有損害、損害不可歸責於受害人、具因果關係等要件分析各該要件。第四章探討土地登記損害賠償請求權之行使及登記儲金制度。該請求權之行使在於說明,賠償機關、請求權人、賠償方法、賠償範圍、訴訟程序等。第五章探討時效制度與地政機關求償權。第六章為結論,針對土地登記損害賠償責任相關爭議性問題,分析探討後做出12項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