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 2017 年每天約有149 對夫妻離異,兒福聯盟的服務經驗亦發現高達 89.9%的單親孩子在父母離婚後與爸爸或媽媽失去聯繫、維繫親情的機會。若父 母離婚後仍維持親職合作關係,提供孩子照顧與經濟協助,會大幅降低對孩子身 心發展與生活適應之影響,離婚後共親職的概念即是指:以孩子為中心的、持續 的、有互動的與互相支持的關係。本研究希冀能實際檢視有哪些因子會影響離婚 父母的共親職互動,藉此提供實務工作者切入離婚父母共親職的協助面向指引。 本研究以離婚一年以上且有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之離婚父母為研究對象,並 以郵寄及現場施測兩種方式共收集136 份有效問卷。本研究以Ahrons(1981)系 統觀點為理論基礎,並運用SPSS 階層迴歸方法檢視包含饒恕、個人與社會對於 離婚父母共親職之期待、離婚父母間的敵意程度、對於子女扶養費、探視時間及 親權安排的滿意程度六項因子(自變項),對離婚後共親職互動品質依變項之預 測力(包含衝突與支持兩面向),並以性別、居住地區、子女居住狀態、婚齡、 離婚方式、親權歸屬、和子女的親密程度、收入狀況及教育程度為背景控制變項。 分析結果發現子女探視時間安排的滿意程度、前配偶與子女的親密程度與饒 恕程度對於會影響離婚父母共親職互動之品質。換言之,當離婚父母對於子女探 視時間安排感到越滿意、前配偶與子女越親密及對前配偶的饒恕程度越高,則離 婚父母間共親職互動的品質會越好。因此建議實務工作可以更多聚焦於離婚父母 面對婚姻結束時,對於前配偶的諒解,並且於協助訂定子女相處時間安排時,瞭 解雙方於子女相處時間上所在意的焦點及後續執行上可能的挑戰與應變方式,提 升對於子女探視時間安排的滿意度,讓離婚父母瞭解饒恕前配偶、維持前配偶與 子女的親密關係與訂定子女探視時間安排對後續共親職互動品質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