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藏乃博物館眾多功能之一,但卻是博物館運作的核心與靈魂之所在,許多功能非靠蒐藏是無法發揮的。一般而言,先有蒐藏品而後才成立博物館,無蒐藏博物館僅是徒具一座空殼而已,故蒐藏乃成立一個博物館的先決條件。蒐藏往往又能決定博物館的特性與定位,故在博物館成立以前,即應明確訂定蒐藏政策,才不致來者不拒,而與他館產生功能重疊的現象,浪費國家資源。惟蒐藏政策並非一成不變的,它有時為因應現實環境需要,得做小幅度修正,而原訂的大原則、大方向則是不變的。由於臺灣地狹人稠,資源有限,博物館間的角色與定位,極易混淆,相互重疊,無法顯現其特色,因此確定各館分工蒐藏,發揮區域性館藏特色,實施館藏移撥、交換、贈送等制度,相互支援,使藏品各得其所,確實建立各館特色,實乃刻不容緩的急務。其次,國內前輩藝術家作品,分散各地,霉損毀壞情況所在多有,亟需統歸國家保管,俾有益於國人共享豐富的文化資源,並得以垂之久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