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工保險制度保障勞工最低生活所需,隨著時代轉變,制度基於實際人口結構與財務狀況將有所調整,於2009年實施勞保年金制度,將定期性持續支付給付金額,提供被保險人的經濟安全。制度推行三年時間,因給付水準調整與少子化、高齡化影響勞保財務,將針對所得替代率、保險費率、給付條件等進行改革。 本論文經由研究文獻的探討以及深入訪談利害關係人的方法,瞭解制度變遷的過程,透過新制度主義中三個學派的論點加以探討,主要採取歷史制度主義論的制度設計觀點,探討勞保年金制度變遷與發展,其所產生的路徑依賴現象。再輔以採用理性選擇論觀點,探討行為人如何做選擇,與社會學制度論的脈絡化觀點,透過制度環境對行動者的影響作分析。再詳加說明制度變遷過程中,利害關係人對於制度影響的強弱,將以區分制度變遷的模式,最後探討制度面的產生結果。 經由研究發現,制度變遷過程中,行為人受制於環境係落的影響,在特定的制度框架下產生最適的安排,因此利害關係人也不斷的提出要求與針對制度做出回應,透過三方權力之探討,使得2009年年金制度在制度與行動者的互動產生取代模式;而2012年改革草案提出新制度,產生層疊的可能。對於制度未來的存續性,我國未來勞保年金制度應有共濟的精神,隨著環境與時代的變遷,適當調整給付水準與勞保費率並讓利害關係人參與執行,共同維護勞保財務的永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