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物權法、戶籍制度改革等各種呼聲沸沸漡漡,部分程度地反映了中國長期城鄉二元分治結構日益矛盾之深,並可能影響中國大陸未來整體的政治、經濟與社會之轉型路徑。本文的主要意圖,是離開都市化作為樸素的人口概念,企圖由政治、經濟、社會組織的轉化等較寬廣的脈絡理解中國晚近的都市過程;分析的具體對象,則鎖定中國大陸城鄉分治的體制下產生的特殊空間現象—城中村。此外,在方法論層次上則強調制度取徑(institutional approach)的分析觀點。 首先,本文回顧近來對中國城鄉關係變化的討論,並說明城中村現象形成的機制;除了市民身分的界定外,土地產權的轉移在中國亦是城市化過程的重要指標,而我們提出的觀點是,特別從產權體制、戶籍制度與村集體組織等彼此交織,或者說是相互協商折衝的過程中,將有助我們更清晰地掌握中國城市快速發展的光鮮外衣下所潛藏的社會轉型問題。其次,透過田野調查的經驗資料,本文嘗試釐清戶籍、產權與村集體組織交織而成的地方體制,如何限制其土地使用,進而形塑地方的經濟結構與社會生活;而自傳統徵地機制開始,乃至九零年代末期逐漸興起的舊村(城)改造到晚近的城中村改造,諸如農村戶口如何轉制為城市居民、集體土地的產權轉移為國有土地與利益分配、基層組織的改組以及股份制改造等等,事實上是一組蘊藏多方權力關係的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的過程。 最後,正因上述歷史遺緒彼此糾結的特性,在國家強制的都市化過程(imposed urbanization)中難以理順,不得不以「城中村改造」的包裝將其同時排上議程,進而提升了中國城市化過程的複雜性。地方國家內部的運作邏輯並非一個主體,單一國家的架構似無法回應現況。而相對弱勢的村民在歷史給定的制度基礎上,循市場邏輯進行微弱的抵抗。本文並指出,一旦歷經「改造」之後,農民是否因而搖身變為社會意義上的市民(citizen),值得後續追蹤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