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希望先探求造成我國虞犯規定在實踐上所遇到的問題,並找出造成問題的原因。這些實務上的爭議到底是現有法制的解釋不當所造成的,亦或是法制不夠完備所造成的。還是這些爭議其實是對少年司法精神根本性的質疑所衍生。進一步拉高層次探討少年司法精神以其介入處理虞犯的意義,重新定位虞犯處理對少年司法的意義,並且提出較具體的改革政策以解決虞犯處理實務所遭遇之問題。最終的目的是希望藉由確認少年司法在處理非行少年(犯罪及虞犯少年)時理念,思考國家對這些違反法律與社會規範,被認為是「不守規矩」、「壞的」少年,除了控制與懲罰外,能夠扮演什麼樣積極的角色來幫助這些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