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18.116.21.109
  • 期刊

中唐「復仇」案例與禮法爭議研究

Revenge and the Controversy of Propriety and Law in the Middle-T'ang Dynasty

摘要


本文聚焦於中唐復仇案例,著眼於兩個面向:其一是中唐著名的「復仇」史實,其二是文人書寫的「復仇」故事,探討史籍和文學作品,如何闡述朝廷的權衡、官吏的抉擇,以及輿論的意見。第一,析論德宗年間劉士幹復仇案。第二,探討唐憲宗元和年間的余常安、梁悅兩則復仇案,前者被朝廷依法處死,引起輿論的譁然,後者卻只是從輕發落,遭到流放。第三,檢討唐憲宗元和十二年(817)的謝小娥為父親及夫婿復仇一案,此事被中唐著名的傳奇作家李公佐遇見,故產生〈謝小娥〉傳奇。其後,歐陽修、宋祁等人在編纂《新唐書》時,乃將李公佐所著視為真實的故事,並收錄於史籍,遂有由「傳奇」到「史籍」的情形。

關鍵字

中唐 復仇 謝小娥

參考文獻


劉俊文箋解:《唐律疏議箋解》(北京:中華書局,2015 年),見「鬬故殺人」條,下冊,卷21,頁1478。
〔明〕胡應麟撰;楊家駱主編:〈二酉綴遺〉(中),《少室山房筆叢》(臺北:世界書局,1980 年),下冊,卷36,頁486。
〔後晉〕劉昫等撰;楊家駱主編:〈劉玄佐傳〉,《新校本舊唐書附索引》(臺北:鼎文書局,2000 年),冊5,卷145,頁3934。
〔唐〕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太府寺〉,《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2014 年),下冊,卷20,頁540
賴瑞和:〈導言〉,《唐代中層文官》(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8 年),頁50。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