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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議論文

建築物導入智慧化設施誘因機制政策之研析

摘要


建築物導入智慧化設施誘因的機制,並非單一政策、法令、機構所能週延涵括,涉及激勵的對象、激勵的因子、激勵的構面及激勵的策略等範疇甚為廣泛;本研究從相關論題舖陳分析,羅列建築物設施相關各種獎勵誘因的可行性並輔以釋例,以提供研修訂建築物導入智慧化設施誘因機制政策參據。激勵對象包括導入智慧化設施的起造人及所有權人、提供智慧化設施的設備或技術廠商、負責管理維護智慧化設施的所有權人等。激勵因子是指激勵措施所應用最具體的獎勵方式或工具。政策應用的激勵因子,可分為正因子的獎勵性方式,及負因子的懲罰性方式,本研究將以正因子的獎勵性方式為主要內容,彙整研析目前政府施政所採取的各種獎勵方式,包括租稅減免、資金融通、費用補助、標章認證、獎勵容積、評鑑、優先委辦業務或採購、獎牌獎狀或表揚、保險減費、費用折扣、複合獎勵措施等項目,並各輔以對應的過去及現行實施的法令及制度案例提供參據。政府的資源是有限的,要同時取得經建政策與財政政策的均衡發展,是政府施政的重要課題,本研究研提建築物導入智慧化設施誘因機制推動政策,建議採取「教育-示範-獎勵」及「標準-公有建築-法制化」的進階推動、從「環保-節能-防災」整合推動、「由公而私-由新而舊」循序推動、及依「設置-維持-績效」週期推動、「產品-服務-投資」同步推動等政策;並針對「所有權人」、「廠商(產業)」、「智慧建築物或設施設備(標的)」及「專業人才培訓及政策宣導」等對象研提誘因機制的規劃,擬建議以分階段推動執行。各項激勵措施因涉及跨部會的權責機關,故主管機關在審核決議採用後,尚需配合相關法令規章乃及行政程序,研訂具體的執行辦法據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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