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以「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為名,為近年來刑事政策的二分趨勢下註腳外,更欲透過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全盤修正,徹底落實這套自80年代以降席捲英美的刑事政策。若要說二分論已成為當代犯罪控制策略的主流亦不為過。然而,面對這股沛然難擋的趨勢,卻鮮少從批判的角度去分析其深層的意涵。 本文先簡要介紹二分論刑事政策在我國的實踐情形,接著試圖跳脫傳統上對刑事政策(手段)與防制犯罪(目的)的證成方式,而改從後設的角度揭露出二分政策的生成背景以及其歷史性的脈絡。藉由歷史脈絡的拼湊,找尋二分論作為當代犯罪控制策略所隱藏的社會機能,以及其對社會結構的影響。 本文認為,就社會機能的運作而言,二分論取代了已不能適應晚近現代社會變遷的矯治架構,而發揮著嶄新的人口分類與再利用的規訓機能;就社會結構的影響而言,二分論虛擬的多元分類潛藏著絕對而單一的價值秩序,其運作不但使社會階級的區隔更顯鞏固,並造成人類選擇可能性的減縮。而濃厚的極權秩序感以柔軟而多樣化的處遇包裝下,最終將可能使得我們逐步走向單向度的社會。然而在肯任差異排除機制無法完全消除的前提下,本文將「刑罰謙抑性原則」重新脈絡化,以作為反抗並反省二分論述的實踐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