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1994年底和1996年底的S&P 500成分股為樣本公司,探討在1996至2001年間,若這些公司進行盈餘操控時,分析師在對其推薦值和推薦頻率上是否有所改變,同時,本研究亦進一步針對盈餘管理動機,探討分析師是否可區分出訊息釋放動機與投機性盈餘管理之不同,並能給予適當之評價。實證結果發現:(一)分析師對於盈餘操控幅度大之公司的報導頻率低於幅度小之公司,但並未達顯著水準;(二)分析師對於裁決性應計項目較高之公司的推薦等級顯著優於裁決性應計項目較低之公司;(三)當考量企業盈餘管理動機時,盈餘操控幅度大時,訊息釋放動機的公司所獲得的分析師推薦值優於非訊息釋放動機公司,但報導率較低;裁決性應計項目小之公司,訊息釋放動機的公司所獲得的分析師推薦值優於非訊息釋放動機公司,報導率也較高,不過其差異皆未達到顯著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