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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大學研究中心與地方政府於災害防救協力之動機──以臺南市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為例

Motivations of university research centers to collaborate with local government in disaster management: a case study of flood-resistant communities in Tainan City

指導教授 : 張鎧如

摘要


面對天然災害,我國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防災社區,期望藉由基層民眾的力量,於災害來臨前與發生時能更有效地準備及因應。在眾多防災社區的計畫中,又以地方政府委託學術機構執行為最多。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並非與大學內的單一一位教師協力,而是委託其下的研究中心協助建置防災社區,然隨著希望建立更多防災社區,現行委託大學研究中心的運行模式能夠符合未來需求嗎?   本研究以臺南市政府推行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計畫為例,探討成大防災研究中心人員參與協力,擔任輔導團隊之動機,期待藉由本研究以更進一步了解研究人員參與協力的想法,進而幫助未來政府與大學研究中心在公共服務方面進行協力時能夠更加完善。本研究將協力動機區分成個人與組織二層次,而各層次中又可再細分為自利、利他、複合等三種不同動機。研究方法方面,本研究採深度訪談法,共計訪談10位計畫相關人員,經由訪談內容分析中心成員之協力動機,以及動機對計畫之影響。   研究發現研究中心與研究人員各自擁有許多不同協力動機,且各動機同時存在並相互影響。個人層面包含了為獲得中心續聘、可將經驗應用於其他計畫、配合政府政策,以及研究人員個人的社會責任;組織層面包含了研究中心必須自負盈虧、計畫發展性、配合政府政策,以及中心肩負的社會責任。受限於相關規定,研究中心與人員較不在意計畫需有多少的利潤,且中心與人員雙方亦自認自我背負較高的社會責任,因而擁有較高的意願貢獻自我專業於國家社會。然而,研究中心與人員的利他精神並不是毫無限制,中心與人員兩者雖不注重利潤,卻十分重視成本。本研究發現研究人員在選擇是否參與協力時,以生存為考量的自利動機將為優先考慮項目,研究人員是以務實的態度決定是否參與協力,而不會因研究人員的身分而選擇會造成虧損的協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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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以中文書寫,作者無提供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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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王价巨(2017)。社區韌性與災害管理。載於王价巨(編),災害管理:13堂專業的必修課程(51-75頁)。臺北:五南。
水利署(2007)。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95-96年度)實施計畫修正計畫(核定本)。臺北:水利署。
水利署(2010)。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第1次修正)(核定本)。臺北:水利署。
水利署(2013)。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100-102年)實施計畫(第1次修正)(核定本)。臺北:水利署。
水利署(2014)。修正「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6-108年)」(核定本)。臺北:水利署。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