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主旨在於說明在政治抵抗中完全禁止暴力元素是不合理的要求。暴力,這個在政治抵抗場域常見的爭議元素,常左右人們對於一項抵抗運動正當性的判斷。這種看法源自於公民不服從理論中的非暴力要求,然而本論文將說明傳統的公民不服從理論內部依然存在許多未完全闡明的空間,故本論文將說明不該將之視為唯一判斷政治抵抗正當性之判準,其提出之非暴力要求亦非完全合理。 非文明不服從理論對傳統公民不服從理論採取批判態度,否定公民不服從具有較優越的規範性地位,並提出理由說明有些政治抵抗行為雖然無法符合公民不服從的規範與條件,但依然具有正當化可能。本文審視暴力在非文明不服從論者論述中的角色,並說明雖然暴力在非文明論者論述中更傾向被接納為一種可能具正當化潛力的手段,但其對暴力的分析與探討也難以稱得上足夠。 在討論過暴力在公民不服從與非文明不服從理論中的角色後,本文將進一步說明國家的正當性是如何影響運動正當性,而運動正當性是如何影響個別行為的正當門檻。此外本論文也將針對政治抵抗中的暴力進行細緻區分,說明什麼樣的暴力類型在特定處境中可能具有正當性,以及判斷個別暴力行為是否正當的判準有哪些。最後我將導出政治抵抗中的「升級」與「防衛」這兩種暴力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具有正當性之結論。
本論文以中文書寫,作者無提供英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