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齡化社會人口趨勢下,對政府而言,老年人社會福利支出將會逐步增加,因此考量整體社會經濟之特性與國民的需求規劃合適的保障制度是政府未來必須面對的政策方向。在此種背景之下,反向抵押貸款制度便被視為未來可行的政策之一,反向抵押貸款制度是藉由釋放房屋權益的價值來保障老年人的經濟來源的抵押貸款制度,換言之,老年人透過抵押貸款機制將房屋權益變現來獲取生活費用,同時讓亦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中繼續居住,讓老年人的房屋可以同時發揮居住和融資的雙重功能。 在本文中主要係探討反向抵押貸款的社會保障特性,文中以美澳兩國的反向抵押貸款制度作為探討之標的,藉由比較分析兩國的抵押貸款制度,除了可以分析該制度的整體運作方式外,亦作為我國架構反向抵押貸款制度的基礎。由於該制度的主要保障對象為擁有房屋但是欠缺生活費用的老年人,制度的運作上須以平衡老年人經濟保障與金融機構獲益為基礎,若制度的規劃偏向老年人的經濟保障時將會壓縮貸款機構的獲利,進而降低貸款機構承辦此抵押貸款的意願,反之,則會使此制度無法達到老年人經濟保障的目標。因此本論文在討論過程中主要係制度的運作方式與關係人--政府、抵押人、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為討論核心,藉此逐步建構出符合我國國情之反向抵押貸款制度,期望研究結果可為未來政府建構反向抵押貸款制度提供不同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