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上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頻傳,研究者因與父母及家中長輩皆相處和樂,因此對於殺尊親屬者充滿無比好奇與困惑,再加上所任職嘉義監獄之家暴專區中殺尊親屬者人數僅亞於殺親密伴侶者,但相關文獻之數量卻無法形成正比,也係如此挑起研究者強烈之研究動機。研究者欲探知殺尊親屬受刑人人生各階段之經歷與過程、實施加害行為之原因,及入監服刑後之自我省思,此乃本研究之三個研究目的。 研究者採立意取樣之「標準取樣」挑選嘉義監獄家暴專區中3位判決罪名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且精神狀態正常、口齒清晰、能清楚表達自我意思者,以敘事研究法與半結構式深度訪談進行本次研究,並於每次訪談後撰寫實地札記、謄寫逐字稿,研究者以整體─內容做個案分析、類別─內容進行跨個案分析,整理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受刑人生命歷程之三大主類別,分別為壹、人生各階段之經歷與過程;貳、實施加害行為之原因;參、入監服刑後之自我省思,以回應本研究欲探究之問題。 研究結果發現3位個案人生各階段之經歷與過程為:一、原生家庭─父母失和,劣習養成;二、求學─呼朋引伴,惡行啟程;三、謀職就業─劣根無盡,不減更盛;四、感情與婚姻─有緣無分,情路成空。實施加害行為之原因為:一、與直系血親尊親屬之互動關係─差別管教,結局不同;二、案發經過─渾渾噩噩,迷惑不懂。入監服刑後之自我省思為:一、入監服刑─安穩服刑,沉澱心靈;二、自我省思及未來期許─滿懷期望,無限憧憬;三、對矯正機關之建議─作業有益,教化莫停。此外,研究者另有八個研究發現,分別為:壹、個案犯罪成因深受家庭、個人及同儕因素所影響;貳、缺乏父母的愛、關心與良好互動,是個案人格扭曲的根源;參、缺乏正確金錢觀念與儲蓄習慣,使犯罪成為攫取金錢手段;肆、年齡愈輕接觸聲色場所者,對於感情及性需求較隨意;伍、年齡愈輕使用成癮性物質者,其戒除之機率愈低;陸、被害人死亡,則家屬對於加害人之接受度普遍較低;柒、個案能為生命中最重要之人改變自我,修正行為;捌、個案之生命歷程可由多元化理論觀點獲得印證。 經由本研究之生命歷程故事,可觀察到個案於人生每一階段之生活歷練皆遭遇些許挫折,不然便是接觸不良友伴、染上惡質習慣,以致產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遺憾結果,為此研究者提出下列建議事項:壹、家庭父母方面:加強家庭教育、親職教育及婚姻諮商等機制。貳、學校師長方面:一、強化師生溝通,重視輔導工作;二、增設人際溝通及情緒管理課程。參、警務體系方面:一、公權力介入防堵校園暴力;二、杜絕毒品入侵校園;三、強力掃蕩色情。肆、社會大眾方面:建立家暴通報機制。伍、傳播媒體方面:一、彰顯愛與關懷之正面報導; 二、減少酒類推銷廣告。陸、犯罪矯正方面:一、建立專業戒治之成癮性評估;二、增加專業人員之編制並建立受戒治人出所後之追蹤輔導機制;三、針對家庭暴力犯罪者擬定適切處遇並建立再犯預防機制。希望憑藉本研究之呈現,能使社會大眾重視此一課題,凝聚共識進而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