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服務業多樣化發展,經營業者大量發行預付式的儲值卡、會員卡或禮券等商品,然也因為發行業者的良莠不齊,導致交易糾紛頻傳。因此,經濟部1乃著手修訂「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要求發行業者須負履約保證責任,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此草案一經公告實施後,由於履約保證制度的施行,將額外增加發行業者的營運成本。據此,該如何尋求商業經濟發展與消費者保護之平衡點,為履約保證制度得以順利施行的關鍵因素。 本研究歸納履約保證各項方案之交易成本,提供發行業者作為發行業務之效益評估與決策參考,並運用授信5P及信用評等觀點,探討履約保證之適用範疇。本研究結論建議「金融機構足額履約保證」適用零售型中小企業、外部信用評等佳者、財務狀況優於同業者、提供適當擔保者;「存入信託專戶專款專用」則適用終生或長期預付式之服務業、長期投資需求者及大型企業可搭配金融機構履約保證辦理、自有資本比例高者以及信託財產較具規模者;「同業公會聯合保證協定」則以行業同質性高、規模相近者為佳。此外,由於草案仍於修訂審查中尚未公告實施,在各方意見尚未整合完成之前,內容仍有調整空間,可能導致研究結果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