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演進以及性別意識的抬頭,以追求性別平等為最終目標的政策在我國相應而生,2004年由於性別主流化在我國越發受到重視,使得CEDAW的概念也逐漸在國內萌芽,在經過一連串的遊說與立法後完成了CEDAW國內法化的程序,看似相當順利。然而許多新的政策在推動與實施的過程中,常會因許多不同的因素而無法貫徹其目標,故探究落實CEDAW核心價值所會面臨之困境以及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為本研究最主要之目的。 2012年CEDAW施行法正式實施,行政院為使CEDAW實踐於我國各級地方政府,因而擬定了「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計畫」,以檢視我國各級地方政府的現況是否符合CEDAW公約。本研究透過科層官僚制與女性主義理論,以台北市政府為研究對象,藉由觀察其在執行性別平等大步走計畫的現況、成果及面臨之問題,來檢視CEDAW之落實。 研究發現公部門在執行性別平等大步走後,對於促進CEDAW核心價值之效果有限,主要乃是因為CEDAW的歷史背景與我國現狀有所差異且對於社會大眾來說相當陌生,再加上CEDAW本身建制尚未純熟,並同時受到官僚體系自身的弊病以及官僚當中的父權體制所影響。因而本研究認為應朝向增加參與成員之代表性、創造友善溝通平台以及拓展民眾了解度等方向努力,以期能作為後續實施之參考並達到真正落實CEDAE核心價值之想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