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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形式的困境:民初畫學變革及其思想史解釋 ——以北大畫法研究會為研究核心

The Predicament of Form: Changes in Paintings during the Early Republican Era and an Interpretation of Related Intellectual History, with Emphasis on the Peking University Painting Research Association

指導教授 : 閻鴻中

摘要


論文摘要 這篇論文的主要問題根源於陳師曾在1920年寫的〈文人畫的價值〉這篇文章。文中陳師曾為文人畫在形式方面的欠缺辯護,並強調文人畫在形式之外的價值。過去學界對此有二種解釋:一是認為陳師曾偏重繪畫精神層面的論點,是對於傳統畫學系統性的闡述。然而由於傳統文人畫與工匠畫高下位階大體固定,陳師曾以文人畫的地位受到工匠畫「形式」的威脅卻與此有異。因此也有學者如陳振濂,認為陳師曾此文所描述文人畫在「形式」方面受到的威脅,並非中國繪畫的實際情況,而是轉引自日本美術的課題。 在進一步就接觸相關材料後,筆者發現上述兩個解釋可能有其限制。因為論者皆忽略陳師曾言論的具體環境。這便是1918年陳師曾與蔡元培共同籌設的北大畫法研究會。據學界的初步研究,畫會對於繪畫的「技法形式」多有關注,學者並經常以此特徵,相對於其它受到趨新、保守等價值觀影響的繪畫團體。這樣的看法,顯然帶有現代美術學科的預設立場。將繪畫技法形式與價值觀念視為兩個頗有緊張性的範疇。 陳師曾在〈文人畫的價值〉文章裡,所描述「形式」而來的要求。就此看來可能不僅僅是工匠畫的標準,更與畫會這樣的特質有關。這意即畫會對於技法形式的探求,可能潛藏了陳師曾日後反思形式,並強調人格、精神的線索。為了進一步證明這可能的解釋,本研究遂以北大畫法研究會作為考察民初畫學「形式」問題的具體單位。並以畫會發行的刊物《繪學雜誌》作為主要的史料。 在研究方法上,論文以觀念分析為主。但是相較於一般觀念史的研究,本文處理的範圍比較小。相關概念的源流與發展。乃至個人學養背景比較無法作完整的討論。這是論文在研究方法上的限制之處。但這樣的方式,有利於避免既有解釋框架對於細部史實所可能造成的誤解,同時相較於畫家、畫會傳記式的研究,也能提出比較具有解釋性的結論。如果考慮近代思想史變化之快速、思想之繁雜,乃至個人心靈之中都有分裂的情況。此種介於思想流派與個別人物之間的一般觀念,譬如「技法」、「美術」、「形式」等等,或許是值得嘗試的研究單位。 論文內容可分為三個部份:第一是考察重形式的背景、第二是分析畫會之中有關形式的討論、第三是對於反思形式的言論提出解釋。在論文的第一章,便在處理第一部份。康有為在1917年提出以界畫為正宗的主張,是筆者第一個注意的線索。筆者認為康有為強調描繪技術的觀點有其傳統的根源。但是綜觀傳統所論,工匠界畫主要作為相對於文人畫的策勵或基礎技法。但康有為卻將工匠界畫提高為畫學之主體。是故必須在傳統之外尋求其它的解釋。民初社會與美術相關的諸多變動,是另一值得考察的線索。舉凡展覽會的興起、美術教育的形成、大眾化的要求,乃至於國族之情懷,都不免促使蘊藏精神內涵的筆墨工夫可能未若過往受到講究。其背後所反應的是,傳統繪畫作為一綜合的人文活動,其中描繪技術與內在價值逐漸在思想上被理解為可分割的部份。工匠界畫或許便是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從一基礎工夫,被想像為地位較高的專業技術。1918年蔡元培與陳師曾創設北京大學畫法研究會。便是基於上述畫學與社會的背景所成立的新式美術團體。在論文的第二章,筆者將討論畫會在規制與觀念上面對何種課題,並有何嘗試。 在論文的三、四章主要處理第二個主題。筆者所關注的是,畫會重視技法形式的特徵是否形成普遍的要求,促使陳師曾在1920年之後,為文人畫在形式上的欠缺辯護。在第三章中,論文討論陳師曾加入畫會之後論說重心的變化。陳師曾在畫會期間,曾發表文章闡述中國繪畫「技法形式」的進化。相較於陳師曾之前言論,技法形式的考察更具有學理性,但於繪畫技法之外的價值不免有所擱置。此一研究取向可能對於同在畫會的徐悲鴻有示範的意義。在〈中國畫改良論〉中,徐悲鴻一改之前強調畫家主觀興會的看法,對於中國繪畫技法、工具與材料有許多批評。過去研究往往視此為徐悲鴻信奉寫實主義的表現。但就關注技法形式與擱置精神因素等特徵而言,陳師曾對於徐悲鴻可能更為直接。但兩人觀點也有差異。陳師曾雖然以技法進化證明中國繪畫的進步,但是他並不排除古代繪畫在技法之外的價值。但徐悲鴻卻幾乎將技法、工具當作評價繪畫的最高標準。古代技法此時多被徐悲鴻視為個人創造力的束縛。筆者認為兩者的差異反應了「形式」概念趨於極端的過程。 在第五章可見,1920年之後,陳師曾與徐悲鴻論說重心又有轉變,兩人不再就中國繪畫技法形式多作檢討,而開始對於形式之外的價值。如人格、道德有特別的強調。根據前面的討論,這應該視為對之前畫會著重形式技法的研究趨向的反思,而非對於工匠、界畫標準的駁斥。因為「形式」在此已不僅於藝術範疇內的技術規制,更有相對內在價值的思想意義。這是傳統強調實際工夫的見解所不可能有的意涵。對從重視形式以至反思形式的變化可透過蔡元培的思想,提出解釋。「形式」在理論上可能有展緩價值判斷,以追求緩進改革的意義。由此回顧陳師曾、徐悲鴻在畫會之後對於「形式」之外價值的提振,遂可理解為避免「形式」又成為某種獨斷的價值,以壓迫思想的空間。如以傳統畫學觀點比擬,陳師曾與徐悲鴻所真正追求的,是維持「技」與「道」之間的空間,而非斬斷或遽此肯定兩者之間的聯繫,而「形式」顯然最終不能負擔這個任務。 根據以上討論,學者認為近代畫學如同思想界,經歷了一個由形式技法的開放研究,以至內在價值擴張的激進化過程,並最終導致有限制的價值體系(如專業美術)無法成熟發展的觀點。或可有修正之處。按1920年之後,陳師曾與徐悲鴻對於形式的反思,可知民初畫家面對的問題,並非價值的擴張,而是在專意研究形式技法之同時,價值可能被忽略的問題。本文所謂形式的困境,實根源於此種緩進改良與根本價值之間的難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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