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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中共「法律戰」的意涵-以「武裝衝突法」實踐為例

摘要


一、2003年12月共軍新頒布的《政治工作條例》,其中最引人矚目者係得自波灣戰爭的作戰新思維「三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二、中共對臺戰爭準備歷經以軍事鬥爭和政治鬥爭為主的二個階段,今後可能進入以「法律戰」為主的新時期。三、共軍對「法律戰」的演練,針對「武裝衝突法」的實踐,意圖達到「先法後兵」、「兵以法行」、「兵止法進」的目標,已與「輿論戰」、「心理戰」緊密結合。四、國軍各級幹部面對臺海情勢之瞬息萬變,預期因應各種突發無可避免之武裝衝突,更應掌握運用「武裝衝突法」。五、在「以敵為師」的省思中,深值吾輩軍人運用理性與智慧予以重視與警惕,更應賦予國家安全戰略高度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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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廖晏堂(2011)。胡錦濤時期中共對台心理戰之研究〔碩士論文,淡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6/TKU.2011.00095
陳昌龍(2006)。中共推展「和平崛起」的戰略意涵與影響〔碩士論文,淡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6/TKU.2006.00063
詹晉鑒(2013)。論結果迴避可能性-以醫療過失為主要案例探討〔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3.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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