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小組始公布第四版氣候變遷報告,其中特別提到由於人為活動所造成之溫室效應現象,已經超出自然力量許多,值得我們研究如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減緩溫室效應。該項環境議題受到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大多數國家早已簽署並批准京都議定書,我國為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正視台灣可能面臨生態破壞等問題,亦著手訂定減量策略、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本文認為,訂定我國減量法制乃為當前最重要減量策略,因此決定探究我國應有之溫室氣體減量法制內涵。 本文針對已立法管制溫室氣體國家,包括美國、歐盟、英國、瑞士與日本,調查其減量因應對策,藉由整理各國最新減量策略,瞭解各國如何構思其特有之減量政策。雖然每個國家因存有不同歷史背景與文化發展,而不一定適合我國採擇,然而透過對於政策背景之研究,能夠深化我國決策過程之品質,學習如何多樣創新減量手段,以增加執行誘因和實效。 暨政策面分析之後,本文復比較多國減量法制,呈現其所採取之法律層面規範基礎,希望在我國審議減量法案之同時,能夠及時參考各國已臻明確之立法例,以及設計活潑之減量條款,作為我國起草時之依據,尋找適合我國國情、符合國際潮流之草案內容,共同為減緩溫室效應努力。 最後,經由環境立法原則與各國法制比較對照,由立法精神至立法結果,完整檢視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分別就政策面與法律面提出結論與建議。本文期待能夠對於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工作,提出積極、友善而實用的建議,以法律觀點為主政策分析為輔,共謀我國永續發展之生態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