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解釋與適用,我國學說上雖有相關討論,但是對於實務上具體適用時究採如何之見解,則尚未有全面之研究,本文之目的即在於從實務判決出發,著眼於實際判決之內容,嘗試就其案件事實之不同,區分出不同之案件類型,並對於各案件中所援用之各種判斷要素加以說明之。其次,試以日本法上對於解僱之判斷方式,能對於我國法之相關文提有所啟發。而除期待於將來提高我國實務判決之可預測性外,亦希望對於實務上判斷何謂「情節重大」,提供一較具合理性之判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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