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社會中,藝術負有道德與社會責任,甚至是服務於宗教,並且頌揚社會的主要價值,藝術而具有道德上的正當性與公信力。然而,自從現代社會的出現,便造成人們生活與思維上的衝擊,系統性地扭轉了從傳統社會所承襲的價值觀。伴隨這整個社會與文化的改變,藝術家的自我形象也在其中做出許多修正,藝術與社會之間也開始形成的一場拉鋸——藝術必須與社會劃清界線,抑或是成為一股社會力量。 近年來,藝術進入社區及藝術駐村在國內逐漸受到重視,並且引起許多相關的討論。本研究以筆者親身參與2007年嘉義縣北回歸線環境藝術行動,並訪談參加藝術活動的藝術家及民眾,進一步將2005年至2007年的環境藝術行動作一剖析整理,以探討環境藝術實踐的內涵及社會的回應。 本文試圖闡述: 1. 促成這個藝術行動在嘉義發生的背景及其理念。 2. 此藝術行動雖仍以承辦藝術節的為規劃主軸,但在策劃及行政實務操作的層面有別於傳統藝術展覽活動之處,以及其預期的發揮功能。 3. 終極上來說,藝術行動仍以藝術為名,其中所發生的藝術及美學上的關連性為何。 2005至2007年北回歸線環境藝術行動駐村行動,藝術家的進駐,啟發了社區另類的巧思,也啟動居民自動自發的參與意願,收穫豐富,為社區未來多一分新的藝術資源。藝術家駐村告一段落後,我們應在思考未來如何建立藝術家,社區居民,公部門透過相互連接機制,繼續讓藝術在社區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