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我國與中國簽屬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自2011年起早期收穫計畫開始正式實施執行。當年為了簽署ECFA學界與民間各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於造成反對黨的大力反對,並號召全民公投。然而政府卻以堅決立場告訴全民,ECFA是臺灣突破經濟孤立的一大步,讓臺灣走出經濟被邊緣化的威脅,提升臺灣對中國出啂的競爭力,並促使臺灣成為外商跳板中國的途徑,提振外國到臺灣投資的最大誘因。兩年過去了,但是ECFA的爭論仍然持續蔓延著,ECFA所造成的經濟效應,究竟是否如政府所公佈的資料,具有正面的意義呢?或者是向民間研究機構或學者們所稱產生負面的效應呢?該如何檢視ECFA執行以來的相關情形,實為妥善面對ECFA的方式,亦為本論文所欲追求的目標。 本研究的目的要探討ECFA區域經濟整合的效益?ECFA早期經單項目所產生貿易創造效果及貿易轉向效果各自為何呢?如何調整能增加貿易創造效果及減少貿易轉向效果的ECFA早期清單商品的項目,藉由ECFA的跳板提高我國整體經濟福利? 本章將運用所設計之部分均衡模型及採用STATA軟體程式、EXCEL等工具進行實證研究。根據本文實證資料的分析,從貿易創造效果及貿易轉向效果均可以說明,ECFA早收清單項目貨品已顯著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