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夫婦關係是一個充滿多元色彩的時代。在主婚權上,則有父母之命、長輩主婚、自主擇偶,其中仍以父母之命為大宗;在擇偶條件方面,考慮家族利益與個人品貌都有一定的比例,然而多以利益為主要取向。在初婚年齡方面,或早婚、或晚婚、或不婚,其中又以早婚為時代的風尚。在婚姻的限制與禁忌方面,同姓不婚在西晉曾引發討論;中表婚則在北方政權中受到矚目;收繼婚出現在中土,在漢族多是基於淫樂或利益,在北朝鮮卑族群,則是其固有的婚姻文化;受到戰事頻繁、社會經常巨幅變動的影響,居喪不婚的禁忌也加以放寬,而有「拜時婦」與「三日婚」的變通做法;在通姦不婚的禁忌方面,漢民族多堅守此一原則,而北方較開放的性關係中,存在著與通姦者婚媾的情形。 在夫婦結構方面,主要還是受到大逆之罪,或戰事頻繁、社會變動的影響,受到波及的婚姻也相當的多,前妻因各種因素被迫離開丈夫,丈夫再娶,而後,前妻得以歸返時,便造成「二嫡」的問題。男子納妾呈現兩種極端的情形,有動輒成千成百的的伎妾,也有舉朝盡皆無妾的情形,此時盛行的家伎實與妾甚無分別,在え風鼎盛的時代,也有不容許丈夫置妾的風尚。 在夫婦關係方面,有些夫妻情感甚篤,超越禮法的規範;而婦女可以大方公開表達意見,也受到時人的肯定;至於え忌成風,也同時是夫妻重情的反應。婦女的貞節問題,也有貞淫互見的情形,婚外性關係則只見於北朝,戰爭、種族、門第、思想、宗教、刑罰,都對這個時期的夫婦關係產生影響,也都反映出時代的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