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隨著政黨輪替及立法院政治生態之改變,行政與立法二者之關係亦生變化。執政黨是民進黨、立法院多數聯盟是泛藍聯盟(國民黨、親民黨),形成分立性政府。其後,行政權與立法權間便陷入政治僵局,甚至一度爆發憲政危機。鑑此,就我國憲政體制中,總統制衡立法權之機制重新作分析、檢討,欲提出解套方法。 本文以民主憲政國家基本原理-權力分立、國民主權與民主制度,又為彌補傳統傳力分立論之不足,而發展出行政權擴大之權力分立、司法權強化之權力分立與新型態權力分立-政黨間之權力分立為基礎。且分別從不同統治機構類型之國家,其行政權所採行之制衡機制為何,檢討我國總統制衡立法權機制之缺失,如覆議制度、解散立法院制度與公民投票制度。分析覆議門檻、口袋否決、部分覆議、解散立法院之主動性及公民投票之門檻與提案之限制等問題。另外,就我國憲法本文賦予總統法令公布權重新作一討論與定義。